預估次一年度所需勞工退休準備金試算
※ 本系統僅供試算參考
詳細正確金額,請依實際個案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為利事業單位依上開規定估算所需退休金,以利籌措退休準備金,爰建置本試算系統。
預設條件
(適用勞基法日期)
(不包括: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行政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及業經本會公告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技工、駕駛人、工友、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人員)。
(A案)優於當時法令標準、依照當時法令標準或比照當時法令標準
(B案)非屬優於當時法令標準、依照當時法令標準或比照當時法令標準
勞工基本資料
元/月
出生年月日 到職日期 參加新制日期 月平均薪資
試算清單

序號 出生年月日 到職日期 參加新制日期 月平均薪資 動作
預估試算結果
試算結果
成就勞基法53條第1款退休條件:
0人
0元
成就勞基法53條第2款退休條件:
0人
0元
成就勞基法53條第3款退休條件:
0人
0元
成就勞基法54條第1項第1款退休條件:
0人
0元
合計:
0人
0元
計算明細
序號 出生年月日 到職日期 參加新制日期 月平均薪資 預估退休金 訊息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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